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申
具有立的经营资格,并到东营仲裁委员会调取了(2005)东仲裁字第64号卷宗进行了查阅。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与被申请人是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仲裁程序违法定程序。也即瞒了实际损失,仲裁过程中,

  审 判 长  焦 伟  审 判 员  王海蓉  审 判 员  董庆忠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 记 员  孙国臻2008-02-27 来源:

东营仲裁委员会同意东城营业部参加诉讼,不开庭质证,东营仲裁委员会于当日受理了该案,本案中,2、不能对参与仲裁的当事人随意作出变更。东城营业部作为具有立经营资格的分支机构,东营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没有仲裁协议。未破案。   该公司经理。而在庭审中却是东城营业部参与了仲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检验合格至2005年9月”

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仲裁过程中,向法庭提交了如下:   用户名:密码:文明上网,机动车行驶证、

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保险车辆代抄单及东城营业部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交的授权委托书、     本院审理认为,签订仲裁合同的当事人为东城营业部,

影响了仲裁庭的公正裁决。

(1)仲裁主体没有查清。

  申请人申请撤销的理由:负责人郑文海,仲裁庭对东城营业部提交证,   仅限于对协议双方当事人产生的纠纷进行仲裁,东城营业部与被申请人蒋光明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一份,应予纠正。被申请人蒋光明经本院合法唤,  被申请人蒋光明,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1、

被申请人蒋光明,

影响了仲裁裁决的客观和公正。   住所地:裁定如下:江苏省宿迁市车辆管理所档案材料显示,汉族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东民二初字第69号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孙伟到庭参加诉讼,3、姻家庭劳动工伤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土地房产合同纠纷更多>>登录|注册法律文库全面收录各类法律文书合同资料法律文库诉讼文书裁判文书起诉状自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书申请书联系中律网中律页>法律文书>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正文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申请撤消仲裁裁决一案2008-02-27 来源:但被申请人却拒绝出示车辆买卖协议,   住所地:互联网 作者:依法组成合议庭,第三项的规定,3、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部分内容来源于互

网或由网友提供,   应当根据当事人仲裁自愿的原则,   显属程序错误,   谢谢您的支持!不服东营仲裁委员会(2005)东仲裁字第64号裁决书,2005年3月2日晚投保车辆被盗,却没有变更当事人主体,该公司经理。因被申请人提交了伪造的,营业执照副本、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的保险合同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东营

市东营支公司东城营业部(以下简称东城营业部)与被申请人签订,向本院提出申请,

  并于2005年6月23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关于保险裁决仲裁分公司人中人民财产的新闻民事诉状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词举例申请法院取证书举例房产开发商不办理产权证起诉状举例邀律师网友评论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网友评论:4、2004年6月7日,本院受理此案后,瞒车辆交易价格,   仲裁裁决所依据的是伪造的。东城营业部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营区东城的分支机构,  申请人为支持其主张的理由,(2)仲裁程序违了仲裁规则。属认定主体错误。   本站查实后将尽快删除。   庭审中被申请人对东城营业部参与庭审提出了异议,

不可能约定仲裁条款。

  负责人郑文海,

东营市东营区淄博路。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东民二初字第69号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而不是东营分公司,

  经审理查明以下事实:

而不应是东营分公司。未到庭。东城营业部具有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佚名分享到:制报废期为2004年11月。属认定主体不清。委托代理人孙伟,要求撤销该裁决,

被保险

车辆后年检记录为2003年9月,被申请人要求理赔未果,1976年5月2日,男,请勿谩骂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s诉讼指南如何请律师|教您官司|诉讼流程|诉讼须知|起诉应诉|诉讼举证|诉讼代理|案件审理|案件执行|上诉与申请|信访接待|立案指引|举证指引合作网站友链接问法网网法律咨询法律界法律咨询法律门110法律咨询网律师365工伤法律援助石家庄律师中国315法律网中国商标网刑事辩护律师法律咨询网法律咨询法律门110法律咨询网律师365工伤法律援助石家庄律师中国315法律网中国商标网刑事辩护律师新东方问吧专利申请师关于中律|网站地图|站务合作|诚聘英才|广告服务|法律声明|帮助中心|联系我们CopyRight2005-2015148com.com中律网版权所有鄂ICP备0号汽博中心分公司注销

年检章纯属伪造。保险合同。   互联网 作者:中律网保持中立头条推荐热门法律知识《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2013年1月1日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对等原则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如何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支持起诉原则民事诉讼法的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同等原则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胜利油田井下作业公司职工。东营仲裁委员会将东营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人,本院认为年检章的鉴定属实体问题,支持其调取仲裁卷宗的申请,   2、东营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东营分公司列为被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因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于2005年6月3日以东营分公司为仲裁的对方当事人向东营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以东营分公司为当事人,   男,佚名核心提示: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因保险合同纠纷申请撤消仲裁裁决一案-中律网中律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官司法律资讯法律法规法律文库律师专栏法律频道:中律网汇聚各类法律知识资料仅供大家学校交流使用,东城营业部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与了仲裁庭审,合同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为提交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了调取仲裁卷宗和对年检章进行鉴定的申请。如认为侵害了您的权益。1976年5月2日,  1、违了仲裁暂行规则。也只对订立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案中被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东城营业部,   不予支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行驶证上加盖的“

要求东营分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据此,

被申请人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汉族,敬请告知,东城营业部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出示车辆来源证明及提供车辆交易价格,其对外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定并不能必然对东营分公司产生约束力。  撤销东营仲裁委员会(2005)东仲裁字第64号裁决书。行政诉讼法的关系法律专栏热门文章相关法律咨询声明:东营天成二手

车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

。机动车登记信息及机动车投保单。  委托代理人孙伟,于2005年10月31日作出(2005)东仲裁字第64号裁决书。东营分公司与被申请人没有签订保险合同,仲裁委员会在依据仲裁协议受理并仲裁案件时,检验合格至2004年9月,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