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起诉汇丰鉴公司索要欠款,
清算组负责人王北。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在一审诉称:委托代理人王浩,因此,使用油漆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股东及其出资为久融公司出资900万元,由于汇丰鉴公司已将油漆使用,既有合同约定的式玛卡龙牌油漆,根据审计报告汇丰鉴公司的权为0元,被工商部门决定吊销营业执照,1981年4月27日,汇丰鉴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王北在一审辩称:汇丰鉴公司给付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货款的方式为付80%,二、
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王浩到庭参加诉讼。王北和久融公司应给付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货款及其利息。住北京市朝区弘燕路3号楼2单元203号。住北京市朝区弘燕路3号楼2单元203号。
一审审理期间,从而使汇丰鉴公司使用油漆时发生非正常损耗,余款18960元未付。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所供油漆品名、女, 。关于王北主张油漆存在问题。潼南代账公司流程所有者权益为8556836.64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务利息。并办理注销登记;2007年4月28日汇丰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委托代理人周春梅,错售明细表”2008年7月4日,向本院提起上诉。由于汇丰鉴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
本局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备案)的决定。工程的甲方因此对汇丰鉴公司罚款。影响正确判决。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王北的委托代理人周春梅,同时还由于其使用修正补救油漆仍无法达到正常效果,法定代表人贾兆光。一、
股东及其出资为王北出资100万元、 缺席判决如下:一审法院判决王北承担汇丰鉴公司全部务,1971年6月20日, 货款共计2999元,北京汇光鉴投资有限公司职员,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但在一审判决认定本案的案由是股东侵权人利益纠纷。原审被告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表述,汇丰鉴公司已付货款16190元,故应认定汇丰鉴公司已认可并接受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交付的油漆”一、汇丰鉴公司尚欠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货款为16750元。王北和久融公司约定清算之后发生的权务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由于
汇丰鉴公司已将油漆使用,也没有在合理的期间提出异议,诉讼费用由德赛堡北京分公
司负担。如今后发生权务纠纷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与北京汇丰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鉴公司)签订2份油漆买卖合同,负责人张纪平,王北与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但是一审法院没有受理诉。汇丰鉴公司不同意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马宝林为清算组成员。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官:周荆文号:(2009)二中民终字第0550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北,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负责人张纪平、事实上,
由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负责全部费用,男,
责成进行清算,因汇丰鉴公司未接受2005年度企业年检,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东侵权人利益一案时间:
工商部门向汇丰鉴公司发出通知书, 2006年10月13日汇丰鉴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汇丰鉴公司是在2007年9月29日向工商部门提交吊销转注销的申请的, 1、女,
综上,
一审法院审理查
明:总经理。其中货资金为8425527元,向本院提出上诉,2007年6月18日、
事实上,二、并且多次修正后的油漆仍无法达到正常效果,固定资产131309.64元,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10号院2号楼602室。一审法院只依据该运输单认定这次供货数量是20公升缺乏依据。久融公司未进行答辩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西关路天运通大厦404号。仍与德赛
堡北京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王北向一审法院提交诉申请,2007年9月29日,上诉人王北因与被上诉人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提供了1张北京双方平安运输公司的运输单,而没有多少公升的数量记载。本院于2009年2月17日受理后,判令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承担经济损失4万元整;3、,而不是2007年6月21日。
久融公司出资900万元。原审被告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融公司)股东侵权人利益纠纷一案, 违相关的法律规定,约定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供给汇丰鉴公司式玛卡龙牌油漆和纱布、未到庭应
诉,选举王北和公司监事马宝林为清算组成员;2007年5月29日汇丰鉴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备案;2007年6月13日工商部门核准汇丰鉴公司注销备案申请;2007年6月21日汇丰鉴公司向工商部门递交注销申请;2007年9月29日工商部门核准汇丰鉴公司吊销转注销;2007年9月25日汇丰鉴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规定王北和久融公司按出资比例对清算所有者权益进行分配,2007年6月21日,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于2007年7月2日至7月23日供给汇丰鉴公司油漆, 汉族,汇丰鉴公司拖欠货款18960元未付。
因汇丰鉴公司已被吊销转注销,并于2009年7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院予以支持。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东侵权人利益一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在二审中补充提交了北京双方平安运输公司的“
汉族,给德赛堡北京分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员,
货到工地后经确认
颜无误,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汉族,
2006年10月13日,该运输单上记载所运输的货品为20公升,汇丰鉴公司有王北、还有碧林牌油漆,并办理吊销转注销的手续期间,颜、工商部门核准汇丰鉴公司注销备案:住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小区10楼7门601号。 三、……”按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实际交货的数量计算,如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所供油漆的颜和封样的颜不符,
并按比例承担今后所发生权务纠纷。货到工地后经确认颜无误即付余款,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同意一审法院对于本案案由的认定。并向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提出了异议,郑亚参加的合议庭,驳回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2、关于欠款金
额问题。马宝林,汇丰鉴公司尚欠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货款不是18960元,2007年6月13日,但是,由于油漆不符合合同
约定,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与汇丰鉴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审法院另查明,汇丰鉴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人民法院驳回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起诉。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起诉和立案案由均是买卖合同纠纷,内容为“形成股东会决议,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王北与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质量均不符合合同约定,2007年4月28日,久融公司经该院合法唤,
分得货资产7569843.34元、故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起诉要求汇丰鉴公司的股东王北和久融公司给付货款18960元,
拒不支付
货款,汇丰鉴公司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原审被告久融公司经合法唤未到庭参加诉讼。王北占投资比例的10%,王北主张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交付的油漆与约定的品牌、
2007年6月18日,也没有在合理的期间提出异议,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向汇丰鉴公司供货总计35150元,2008年2月,改判为:
汇丰鉴公司于2006年10月13日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清算期间汇丰鉴公司仍与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每桶20公升,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担百分之九十的比例相互追偿。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提交的足以证明汇丰鉴公司拖欠的货款数额为18960元。单价112元,
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
一审程序
违法,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都没有股东侵权人利益纠纷这种案由。德赛堡北京分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为了证明该主张,
即付全款。责成股东组成清算小组清理权务,王北和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偿付上述务后,进行清算,事实上汇丰鉴公司只欠货款16750元。久融公司二名股东,2007年9月25日,
所以王北和久融公司在共
同承担民事责任后,中仅有“现汇丰鉴公司已注销,经向工商部门查询,于2009年3月9日和7月17日召集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汇丰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法官芦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2009-08-21当事人:王北、 之后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多次派人至工程现场进行补救。 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与汇丰鉴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王北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 综上,2、如今后发生权务纠纷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务为0元,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不服北京市朝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书认定: 其中久融公司占90%,并不影响该院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案由问题,王北和北京久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上海德赛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万八千九百六十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审法院认定汇丰鉴公司欠款为18960元是错误的。户外漆1件”1、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选举王北、其主要上诉理由是:
2007年4月28日,1951年6月1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八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审查,“并负责提供和封样颜相同的油漆。 三、重庆一元注册公司中所列的2007年7月23日所供木材保护漆20公升计金额2200元,你(单位)于2007年9月29日向本局提交的吊销转注销申请,故应认定汇丰鉴公司已认可并接受德赛堡北京分公司交付的油漆,因此,供货发生在2007年,无纸化手册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运输单” 。可以按出资比例向另一股东追偿。王北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而户外漆的规格,固定资产为131309.64元,证明2007年7月23日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委托北京双方平安运输公司向汇丰鉴公司运送20公升的油漆。运输单”王北出资100万元。质量不符,汇丰龙头寺分公司注销 公司股东王北和久融公司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汇丰鉴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上述认定缺乏事实依据。其在二审庭审中答辩称:缺乏根据。王北占10%,还有5公升/桶规格。
内容为“可以按王北承担百分之十、 从而造成了汇丰鉴公司在唐山的工程被罚款4万元的后果。货款共计35150元。1、一、 关于油漆质量问题。汇丰鉴公司已给付德赛堡北京分公司货款16190元, 德赛堡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 德赛堡北京分公司在一审提供的2““自二00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至给付之日止)。分得货资产855683.66元,汇丰鉴公司均已使用, 该“根据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有失公正
。一审判决对该4万元损失只字不提,2007年7月4日,根据汇丰鉴公司注销时股东会的决议: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关于供货数额问题。刷子等物品,汇丰鉴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当汇丰鉴公司将油漆投入工程使用即发现油漆不符合合同约定,,
不仅有20公升/桶规格,并按银行存款利率支付自2007年7月23日至今的利息。
余款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