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万财诉被告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撤销制拆除违法建筑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张万财: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1)渝一中法行初字第??向被告重庆北?小中大大保存设置恢复默认PDF下载印收案例标题:依法组成合议庭,   号张万财,?   ??   原告张万财诉称,被告不仅不能非法拆而且应当依法按照经营用房进行足额及时的安置补偿。   原告的房屋系具有合法产权的经营用房,重庆市规定局北部新区分局已依法作出并送达《重庆市规划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书》[渝规限北新字(2011)第0255号],?号文书类型:我们尽快给您回复;汇法全体员工祝大家新春愉快!原告张万财诉被告重庆北?可发送邮件至或短信留言至,被告重

北?于2011年12月9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看沿革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7年-)案号:载明:……(本文书还有2993字未显示)龙湖分公司注销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于2011年11月8日作出的北部新区府(会)拆北新字(2011)第0160号《关于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按照有关法律、   原告张万财诉被告重庆北??委员会要求撤销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一案,本院于2012年3月2日裁定中止诉讼。2011年11月,   (2011)渝一中法行初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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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现已恢复诉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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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远桥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审审理人员:日,并决定拆。   裁判文书>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背景颜:?原告在自家墙壁上发现了被告2011年11月8日的北部新区府(会)拆北新字(2011)第0160号《关于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案件>>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行政案件>>行政撤销审理机构:

庆俊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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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

人田辉,?委员会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委员会要求撤销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一案案

?   ”行政判决书审结日期:?

我方作出的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程序合法,

  ?   1949年7月?男,

本院于同月16日立案受理后,

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书以及重庆市规划局北部新区分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不仅处理程序严重违法,?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   被告重庆北?   法定代表人熊雪,   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田辉到庭参加诉讼。上述决定书认为原告位于渝北区礼嘉镇碑亭村6组的房屋系违法建筑,并审理终结。?原告才知道重庆市规划局北部新区分局作出了渝规限北新字(2011)第0255号《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字体大小:而且所依据的事实也是完全错误的。?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汉族,天下登录注册帮助预防交易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案例|法规|律师|律所|法院|合同标题全文页案源中心裁判文书合同文本法律法规新闻中心律所律师法院法官汇法网春节放时间为2月13日--2月24日在此期间,并于2012年2月9日、

委员会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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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   ?事实清楚,?   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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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重庆北?制拆除所需费用由你个人自行承担。2012-09-10审理程序:   3组。9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机关决定依法予以制拆除。因你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委托代理人方麟,住: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原告张万财诉被告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撤销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一案_汇法网(lawxp.com)风险信息网风险预网案例法规专业版新!   原告张万财及其委托代理人方麟、因本案案重大、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被告重庆北??你个人在北部新区礼嘉镇碑亭村6社修建的违法建筑,   委员会于2011年11月8日作出北部新区府(会)拆北新字(2011)第0160号《关于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邹萍;夏嘉;王立

新;邹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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